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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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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地区地热水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来源 :本站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2017-11-16 16:35:46 * 浏览 : 4465

      陕西华晟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 关中地区地热水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调查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关中地区地热水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调查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ST2017-017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地址:西影路106号环保综合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29-8542933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一路正信大厦B座506室

      联系方式:029-8315168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关中地区地热水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调查项目,具体详细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调查分析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省级以上(含省级)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附表中须具有放射性检测能力,能满足本项目检测范围要求)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磋商担保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3日时止,每天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一路正信大厦B座506室。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递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14:00。

   2、磋商时间:2017年11月30日14:00。

   3、磋商地点:西安市高新一路正信大厦B座504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对外公开发布。


招标代理:陕西华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一路正信大厦B座506室

邮政编码:710065

联系人:张涛

电话:029-83151689转604

电子邮件:zhangtao@sxhszb.cn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晟招标有限公司

账户:610501 740015 00000 427

开户行:建设银行西安劳动路支行

 

 

陕西华晟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6日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1295号